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经历了不断完善、不断深入、不断发展的过程。
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1989年省政府以第17号令颁发《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法规性文件,规定了创建文明单位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对文明单位的基本条件、基本特点、创建形式和方法、评选和奖惩以及创建文明单位的组织领导、管理等,使创建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管局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了复查、申报和建档工作。对已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八五○农场、八五七农场、宁安农场和八五一一农场及总局级文明单位中心医院、八五一○农场、兴凯湖农场、完达山制药厂、完达山食品厂进行了复查。八五七农场、宁安农场和八五一一农场计划外超生1人,八五一○农场因事故死亡1人,管局按《暂行规定》精神,对上述4个单位通报批评,限期在1990年改正。八五五农场一年中连续发生两起人身伤亡事故,死亡2人,并计划外超生2人,管局撤销了该场管局级文明单位称号。至此,全局进入省、总局、管局级文明场处级单位共31个,近60%的基层单位进入文明单位行列,还涌现出近百个卫生、交通、煤矿、公安、电视等系统的文明单位。
1990年全局紧紧围绕“两稳、两兴、一良化”和“科技兴局”这个中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年初管局党委制发了良化垦区“小气候”的实施方案,规定主要任务是发扬北大荒精神,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以党风建设带动民风和政风建设,以建设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安居乐业的治安环境,丰富健康的企业文化环境,活而不乱的经济环境,安全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教书育人的校园环境为目标的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先后举办两期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以学习《暂行规定》为内容的学习班。召开了上年度创建文明单位的表彰会。管局领导还带领各农场场长和部分队长到西五局参观学习。各农场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环境建设月”、“创三佳”、“创建花园村”等多项活动。管局在八五七农场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参观了该场10个生产队。各单位在入冬前掀起治理脏乱差的高潮,兴凯湖农场投资200万元建了4个花园村。1990年冬管局制定了《牡丹江农管局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方案》,对“八五”期间全局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进行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的重要工作日程,并做到机构、制度、经费落实。管局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14个农场均成立了文明办,其中7个农场与宣传部合署,15个局直单位也相继成立了文明办。经费方面,规定生产队按土地面积每亩提取0.5元,场直工副业单位按人头每人提取10元,并做到专款专用。1990年管局向总局推荐完达山食品厂、中心医院为第五批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兴凯湖造纸厂、卫校等为第三批总局级文明单位。
1991年进行夏、冬两次检查、复查。对申报管局级文明单位的72个生产队进行复检验收。批准命名了八五六农场等11个处级单位和八五○农场二队等41个基层单位为管局级文明单位,并对100名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对由于忽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八五七农场、电厂给予批评处分。全局各农场均建立了文明建设档案,建立档案的生产队达到30%。
1992年为使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和上年受灾后的“一年受灾,一年恢复,一年发展”的主题进行。全局创造了两个文明指标一起下,进行综合考核;抓典型、树标杆,以点带面的动态管理;注重创建标准的有效性和操作性,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从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办实事,求实效的新路子。各场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多种活动,如争做“遵纪守法户”活动、“四档八级”活动(指省、总局、管局、农场四档,每档又分文明单位,标兵两级),还有结合地域特点的“场乡共建”、“军(警)民共建”和“满意在社会”等活动。1992年全局建成管局级文明单位65个,文明标兵单位18个,授予36人为精神文明建设个人标兵,126人为先进个人,4个农场的文明办为先进集体;建成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10个,文明队标兵7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
1993年创建活动以军(警)民共建为突破口。9月召开全局军(警)民共建经验交流会,会上兴凯湖、八五八、八五一○等六个农场介绍了经验。管局按照《暂行规定》和上级要求,对1989年以前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和总局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通过检查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八五○农场进行了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总局和省文明办。1993年八五○农场三队和十四队、庆丰农场二队、宁安农场四队、八五七农场二十一队和十五队、云山农场十三队、水利公司、管局公安局被总局命名为总局级文明单位。至此,全局共有省级文明单位5个、总局级文明单位14个、总局级文明队标兵7个、管局级文明单位(标兵)128个。
1994年确立了“抓基层,打基础,重在基层”为创建活动的重点。树立了八五○农场三队、云山农场一队和十三队等一批生产队为基础牢、活动扎实的基层典型。2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颂布了《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简称《条例》)。管局举办了各级文明单位基层支部书记参加的学习班,参加人员110多人,通过学习《条例》,增强了创建意识。全局还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了爱国影片教育活动月活动。1994年管局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文明单位2个;申报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2个,文明单位4个。
1995年,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1990年以前命名的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进行复查和重新申报;二是举办第二期《条例》学习班,131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三是抓档案建设,总结典型经验。摄制了6部长90分钟的文明建设专题片,整理归档图片资料1200余件。四是在9月份承办了总局在管局召开的现场会。管局有两个单位典型发言,8个单位被总局授予文明单位建设先进集体,15人被授予文明单位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至1995年,全局共有省级文明单位(标兵)5个,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18个,管局级文明队标兵19个,文明单位149个。
1996年,分局在精神文明建设上采取了新的举措,在全局范围内自下而上地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现状调查,分局文明办向局党委提交了调查报告,并转发全局。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分局下发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同时举办副处以上干部及理论骨干参加的培训班,使大家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从而提高了抓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将创建活动作为载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分局还制定了1997~2000年牡丹江垦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6年全局新创建达标的文明单位和标兵197个,其中省级1个,总局级8个,分局级48个。
1997年,总局党委制发了《黑龙江垦区“九五”期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实施“八大工程”(素质工程、凝聚工程、热点工程、形象工程、细胞工程、基础工程、育人工程、榜样工程),加速精神文明建设。分局党委先后下发了4份文件部署实施“八项工程”、开展“六爱”活动年活动(六爱指爱党、爱国、爱垦区、爱民、爱家、爱自己);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开展以迎香港回归和庆十五大为契机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和开展弘扬北大荒精神的教育。同时在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争创和评选十佳干部、十佳窗口、十佳职工、十佳青年、十佳文明户、十佳干警、十佳教师、军(警)民共建共育十佳示范点、文明建设十佳标兵单位和十佳个人的“十个十佳”活动。分局党委还以牡垦办发[1997]14号文件印发了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方案,以爱党爱国星、家庭和睦星、邻里团结星、遵纪守法星、科学文化星、勤劳致富星、清洁卫生星、教子有方星和爱心奉献星为内容,具体实施“细胞工程”,使文明建设深入千家万户。分局召开了文明建设现场会,树立并推广了八五五农场等10个先进典型的经验。到年末全局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6个,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52个。全局共有各级文明单位964个。
1998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对原《条例》的修正意见,并下发《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分局按照“规范、创新、提高”的工作思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实施“八大工程”,使群众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和富有成效。全局开展了历时两个月的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办学习班36期,培训2100人。举行报告会30场,电视讲座22次,出黑板报、宣传橱窗420期。分局还编印下发辅导材料4000余份。1998年分局将各场场部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列为重点,各农场对场部地区进行分区规划,对其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对其社会功能进行配套建设。分局重点抓了八五七和八五五两场的试点工作。八五五农场投资225万元建成面积为6.5万平方米的金沙公园和1200平方米多功能文化馆,铺设水泥路面8832平方米。八五七农场投资106万元兴建一座集42个门市房近百个摊位为一体的封闭市场。1998年全局在小城镇建设中,盖住宅楼1.64万平方米,教科文用楼4030平方米,浇铸水泥路面5万平米,铺设毛石边沟1.5万延长米,新建给排水管道1.8万米,新建公园4座,种花草25.9万平米,植绿化树49.3万株,购书4.6万册,订报刊3.4万份。总局在八五七农场召开了黑龙江垦区小城镇建设现场会,分局介绍了经验。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中,已评出十星级文明户1062户,占全局总户数的1.6%,不少农场实行了评比的公示制度。为使全局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上档次,分局注意树立典型推广典型的工作,重点培养建设了八五四农场九队、云山农场一队等10个跨世纪文明样板队。同时还树立培养了一批文明建设工作典型。1998年全局共考核申报分局级以上文明单位150个,考核中发现并总结先进典型5个,有问题限期整改的单位20个,还有14个条件不够的单位取消了晋级资格。在考核的基础上,向总局申报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24个,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4个。
1999年,八五七农场被国家文明委命名为首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成为黑龙江垦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农场。分局为使创建活动水平不断提高,从提高职工“两个素质”入手,将“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纳入重要日程,以此为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加,并在评比程序、条件、奖罚等方面进行充实、完善,使这项活动开展得更加经常和规范。八五七农场率先实现“三个100%”,即100%的单位开展、100%的单位都有自己的样板、100%的单位都有评比公开揭示板。庆丰农场出台了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实施细则。云山农场一年两次对活动评比情况进行大规模检查,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八五一一农场在6幢居民楼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场部地区开展这项活动提供了经验。另外,局场两级机关也都开展了创建文明科室、文明机关活动。1999年全局加大了环境建设的投资和管理力度,全年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资金近亿元。八五八农场投资600多万元建4.2万平米的水泥路,新文化活动中心4处计1200平米,投入20多万元建水泥围栏5600多米,铺砂石路7公里,全场还新建、翻新住房80余栋计1.28万平米。云山农场12个单位翻新住房31栋计4370平米。八五四农场投入700多万元修建场部4条主干道及地下道设施计1200多延长米。兴凯湖农场投入30多万元修建场部商业步行一条街。各单位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还普遍建立了责任区分工负责制度。八五五农场采取副场级领导包区,基层单位领导包片的办法,成立环境建设监督领导小组,设立了老干部、民兵、党团员、职工、学生、居民等7个监督岗。
2000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一是在生产队中开展“双文明标兵队”创建活动;二是继续在机关开展文明科室、文明机关活动;三是对满四年的文明单位进行重新考核命名;四是举办第二期《条例》培训班。
截至2000年,全局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个———八五七农场;
省级标兵单位2个———八五七农场、完达山食品厂;
省级文明单位5个———宁安农场、海林农场、电厂、完达山制药厂、分局风险办;
总局级文明单位(标兵)62个。其中副处级以上单位7个———八五五农场、庆丰农场、八五六农场、兴丹米业公司、分局风险办、分局高中、分局交通局;
分局级文明单位188个。其中副处以上单位8个;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5100户,占总户数的8%;
全局共有各级文明单位261个,占单位总数的39.37%。
二、密山市北大营地区环境建设
1956年,王震同志与密山县委书记和北大营产权所有者四七五厂的领导商定:密山铁路以北,北至北河,西至西山,东至铁路之间范围移交给铁道兵农垦局,作为建局用地。从此,北大营地区成为农垦的经营范围。铁道兵农垦局机关、密山分局机关及生产建设兵团四师的师部都曾设在北大营。40多年来,北大营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0年,分局设在北大营的处、科级企事业单位有15个,农垦人口2500户6990人。据1987年统计,北大营各种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万平方米。1987年后,北大营新建楼房20多栋,近4万平方米。已形成主街7条,次街近20条。
由于多种原因,北大营的基础建设一直没有跟上,街道全是坑洼不平的土路,雨天泥泞晴天扬灰,平房住区更是垃圾遍地,蚊蝇肆虐,是全局最脏、最乱、最差的地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北大营没有一个能统管各单位对文明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的机构,各单位“自扫门前雪”,单位之间交界地带、与地方插花地带和平房区则无人或很少有人问津;二是随地方经济的发展,附近农民和外地移民到区内开荒种地,密山的一些单位如石油公司、气象站、职业学校也建在区内,密山不少市民也到北大营经商而形成插花。北大营居民总户数为6300户,其中地方户1800户,占总户数的34%,形成不好管、不服管的问题;三是随着地方进入北大营,农垦的地盘不断缩小,但现在仍有130.87公顷,地区较大,基础差,环境建设需要较大的投入。而北大营过去有实力举足轻重的企业,也都连年亏损举步维艰,根本拿不出钱投入环境建设。北大营车流量大,且以地方车为主,特别是进入铁路货场煤场,北大营是必经之路,不论天晴下雨,重车照走不误,对道路破坏极大,可是有人收费却无人修路,使环境愈来愈差。
2000年,分局党委决定对北大营地区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修路,后建房;滚动发展,加速经济繁荣”的方针,拟将北大营地区规划设计成高标准的,包括商服区、娱乐区、科技院校区的现代化小区,为招商引资,开发北大营创造条件。5月成立了北大营开发建设管理处,程木和任主任。6月由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对北大营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经多次方案比较和修改后,于10月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并报密山市政府审批。本着先修路的指导方针,7月初分局党委决定农垦大街铺设水泥路开始施工,通过招投标,由中标的北琴海集团实施。同时与密山市政府协商,由密山市负责施工的永固路北段相继开始施工。9月28日经过70天努力,农垦大街工程共完成路基工程2283延长米,浇铸水泥路面21343平方米,排水工程1450延长米,检查井18个,暖气预埋管道3处42米,路下排水沟2处30米,铺设人行道4520平方米,安装路灯39盏。密山市于10月完成永固路北段550米7700平方米的水泥路面浇铸任务。两条水泥路面施工完成后,按分局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要求,又搞了“净洁工程”,对其余5条主干道进行维护,刮平、垫山沙、清理路边沟、清理垃圾。总计垫山沙5000多方,长度达3000多延长米,拉走垃圾145车,还重新配置垃圾箱40多个,配备8名清洁工,负责水泥路面的全天保洁。垃圾清运实行包片负责日产日清。2000年北大营环境建设分局共投资475万元,密山市投资150万元,使北大营脏乱差的面貌初步改观。
三、小康场小康队建设
为实现在二十世纪末国民经济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总体目标,按上级统一部署,从1994年起,全局开展了小康场、小康队的建设活动。小康场的指标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纯收入、人均家庭财产、人均衣着支出、人均动物性食品摄入量、人均砖瓦建筑住宅面积、卫生自来水入户率、高中教育普及率、万人口犯罪人数等九项。小康队的指标有:人均收入2000元、人均家庭纯财产4000元、高中教育普及率85%、有经批准的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有建设管理的机构和管理制度、住宅砖瓦化率达100%、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居住面积9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100%,村队规划区内排水畅通无淤积现象、道路全部砂石化、村容队貌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等10项内容。
全局奔小康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1994~2000年)
表4-31
小康场“奔小康”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表
(1997~2000年)
表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