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服务经济
第六节 服务经济
全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保护改革,为经济建设服务。一是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实际了解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情况,不断增强参与意识和服务意识,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拓宽工作思路。1986年10月召开全局工业企业20多位厂长、经理参加的改革对话会,建立了完达山药厂、水泥厂、八五一一食品厂等三个改革联系点。1987年9月在龙头农场召开全局纪委书记,政研室主任和家庭农场场长对话会,肯定和推广了龙头农场兴办家庭农场的经验,推动全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1992年纪委书记张捷带队先后深入到工业公司、商业、物资、完达山食品厂等20个工矿企业开展经济发展问题的调查,帮助企业建立完善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二是明确违纪与非违纪的界限,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开放的积极性。各级纪委普遍制定了纪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具体措施和办法。1986年出台了《牡丹江农管局关于端正党风搞好改革的若干规定》,1988年又提出了《关于贯彻省纪委新闻发布会精神的几点具体措施意见》,详细阐明了纪委“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帮助失误者,惩处违纪者”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1990年为贯彻省委50条和总局20条,促进经济发展,提出6个区别对待,为企业创造了宽松和谐的环境。三是严肃、审慎地处理涉及改革问题的信访件,及时调查,澄清是非,保护了改革者的积极性。
1993年以后,全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根据当时的经济环境和具体情况,一是开展“清欠工作”,从1993年开始,按照局党委要求,局纪委牵头主抓清欠工作,1993~1999年11月,全局清回各类欠款753380.3元,其中清回陈欠211980.3元,当年货款541400元。二是开展对亏损企业重点整顿和清理奶站工作。1994~1995年局纪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在对亏损企业的重点整顿中,建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200余项,915条,廉政建设制度73项,调整班子24个,干部75人,挽回经济损失11.2万元。通过重点整顿,28个重点整顿单位19个减亏1079.9万元,9个一举扭亏为盈。在清理奶站中,共清理纠正涉及9方面95个问题,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人,调整不称职人员15人,健全完善1972项规章制度。三是为良化垦区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对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工作。重点保护单位21个,保护能人23人,通过这一举措,为企业排忧,能人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围绕促进企业管理,开展效能监察。局纪委制定的《对重点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被总局转发全垦区。效能监察中,以剖析亏损原因、查处案件为突破口,先后查处了兴凯湖机械厂厂长肖某某、水泥厂厂长张某某,因自身不廉洁等问题,造成企业亏损案。查处了八五一○农场东海焦化厂副厂长违纪案,收缴违纪款33.5万元。五是抓减负增收工作。按上级要求,由纪委牵头抓减负增收工作,全局通过采取减免租金费用,保护价收购粮食等各项政策及加大效益农业各项措施等,1999年全局减负6909万元,增收9689.5万元,平均每亩减负增收36.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