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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九章 妇女女工工作

第一节 概况


1988年以前,垦区各级妇女组织为妇女委员会。1989年2月,根据黑龙江省总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章程规定,各级妇女组织将妇委会改为女职工委员会。1989年6月15日,牡丹江垦区工会首届女职工委员会成立。来自各条战线的50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按照代表制、选举制的原则,选举产生了由31人组成的牡丹江垦区首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孙国荣、副主任詹景萍。1989年7月,孙国荣工作调动,詹景萍为首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1994年4月,垦区女职工委员会进行改选换届,选举产生由29人组成的牡丹江垦区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詹景萍、副主任郭以瑾、李淑琴。
  垦区女职工委员会成立后重点抓了女工组织建设,调整、充实、加强了基层女工组织,选配了一批自身素质好、热心为姐妹们服务的女工主任。截止1990年“三、八”节前,26个场处级、763个科队级全部建立健全了女职工委员会,占应建立的100%。
  三级女工组织健全后,在组织建设上抓了四项工作:(1)、建立女工委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2)、建立女工干部培训制度;(3)、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提高女工干部参政、议政能力;(4)、开展女工工作达标竞赛活动,提高基层女工组织的战斗力。据统计,1994年累计达标的场、处级优秀女工委38个。1995年,垦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被全总工会授予“先进女职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