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组织
第二节 民兵组织
1986年5月,管局人武部由军队建制改归地方建制。下属16个基层武装部,编有14个民兵团(每场一个混编团),2个基干营(编在虎林电厂和工业公司)。民兵团长、政委由本场(厂)的场(厂)长、书记兼任。全局共编民兵13620人,其中基干民兵4500人,每个生产队编一个混编民兵连,连长指导员分别由本队的队长、书记兼任,通过组织整顿后,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落实得较好,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达到了编组合理、编满编齐、官兵相识、制度健全、活动经常的要求。
1987年,分两次对民兵组织布局进行调整。主要突出边防特点,以要塞区为主。调整后的民兵组织,简化了层次,取消了虚设机构,基层由原来的营连建制变为农场直辖的基干民兵班和排,取消了跨队编基干连的现象,每个连配备了专职副连长。
1988年,根据总局人武部关于在边防一线农场组建民兵快速反应分队的指示,在兴凯湖农场抓了组建试点工作,当年7月召开了组建快速反应分队成立大会,为57名队员发放了军装,为其它4个农场起到了示范作用。
1989年,在兴凯湖农场试点的基础上又在八五六、八五八、八五一○、庆丰农场组建了快速反应分队,利用组建时机,组织分队开展军事训练,着重提高分队的应急能力和联防能力。
1990年11月,召开民兵工作“三落实”现场会,会议观摩了八五一○农场炮兵分队的射击表演、八五一一农场的通信兵表演,还参观了八五一○农场武装部和八五一一农场武装部的正规化建设情况,同时又参观了八五一○农场二十一队民兵连和八五一一农场五队民兵连的建设情况。
1992年,本着“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十六字方针,对基干民兵的数量进行调整,由过去的4500人,减少到3500人,当年全局共编民兵16210人,基干排127个,基干班346个,达到了编组合理。
1993年,根据总局军事部支边作战的指示精神,组建了11个基干民兵营,2个基干民兵连,6个应急分队,1个侦察连,1个通信连和1个修理所,基干民兵又增加到4500人。
1995年,根据军事部的整组指示,全局的民兵组织又重新进行调整,基干民兵减少到3715人,组建8个基干民兵营,结合全局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采取了三个统一、三个多编的编组方式,即统一编组的形式,统一配齐、配强民兵干部,统一制定要求;边防一线多编,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农场多编,大单位多编,基本达到了布局合理,人员稳定,干部齐全,适应生产和战备的要求。
1998年,根据军事部的整组指示精神,全局民兵各分队进行大的调整,总的原则是减少步兵,增加技术兵种。全局共编民兵12127人,其中基干民兵2547人,基干民兵营减少4个,民兵应急分队(连)1个,排5个(编在5个边防农场),专业技术分队6个,对口专业技术分队3个,达到了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