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消防1995年以前,垦区消防工作由公安局消防监督科和各农场公安分局消防股管理,1995年根据文件规定,成立消防大队(大队长:仲崇怀),从此消防监督科与消防大队合署办公。
消防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一是加大防火安全宣传教育。1986年以来,共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5期,对780人进行了有关消防知识的教育,先后发表有关电视、讲话、广播120篇(次),板报1300期,出动消防宣传车240台次。二是严格进行安全防火监督检查。15年来,先后对全局一级防火单位102个、二级防火单位240个,以及400多个公用单位的有关部门800余处,民用部位1600余处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共查出一般隐患4000余处,下发整改意见书3000余份,限期整改3000余处,依法查封50处。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培养骨干力量。1986年以米,先后举办消防人员业务培训班6次,先后有消防干警480人次参加了业务技能培训,1988年有8名消防工作人员被消防总队和省评定职称委员会评为“火灾原因鉴定技术员”,二名被评为“火灾原因鉴定助理工程师”,具备了一般火灾鉴定能力和鉴定资格。四是更新消防装备,改善训练条件。为了更好适应消防工作,1986~1989年三年时间内,全局16支消防中队先后更换了10台新型泵辅消防车,1998年更新消防车5台,1999年消防大队购进消防指挥车1台,消防车辆初具规模。1998~1999年,八五七农场、八五六农场相继建立了消防训练塔和设施齐全的训练基地,其余中队也正在筹建当中。经过全局消防干警的不懈努力,火灾发生率稳中有降。消防大队连续多年来被评为总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标兵单位等,八五七消防中队被评为总局公安局消防工作优秀中队,八五六消防中队被总局公安局评为达标中队。
火灾损失情况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