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队伍建设牡丹江农垦法院组建较晚,法院干警都是由各农场、局直企、事业单位选调进来的,绝大多数没有受过法律院校正规教育,给审判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1985年5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黑法干字(85)80号文件,对全省法院系统干部培训做出规划,要求到1990年底,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干部中达到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分别达到60%、70%、80%;正、副院长达到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分别为70%、80%、100%。
1985年9月16日,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举行典礼,黑龙江分校农垦分部牡丹江农垦教学班成立,第一期学员共25人,其中正式生21人,旁听生4人。1988年7月,19名学员毕业,获得法律大专学历,此后,全院共有11名干警相继考入法律业大学习,取得法律大专学历,另有24名干警相继参加法律业大专业证书班学习,取得法律(审判)专业证书。
1983年和1984年9月有4名干警先后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函授学习,取得法律大专学历;1984年9月,有1名干警考入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律系函授学习,取得法律大专学历。
1989年8月,有4名干警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函授学习,1992年7月毕业成为全院第一批具有法律本科学历的干警。
1996年9月,全院有8名干警参加了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全部获得了法律本科学历。
1998年3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省进行了首批评定法官等级工作,院长李万凤被评为三级高级法官;副院长周铁战、包彦及庭长刘克成、关兆超、徐尚锋、杨进祥等12人被评为四级高级法官;林建华、林运地等12人被评为一级法官;严忠哲等24人分别被评为二、三级法官。
2000年全院大学学历30人,占干警人数的43%;大专学历38人,占干警人数的54%;高中学历1人,初中学历1人。
牡丹江农垦法院干部情况表
(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