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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文化市场

第八节 文化市场


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垦区的文化市场也繁荣起来。自1991年省政府把文化市场管理权委托垦区系统管理以来,在管理工作中,首先,健全管理机构,形成了两级管理网络。全局配齐专兼职文化市场稽查员45人,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业余培训。其次,贯彻“两手抓”的方针,始终遵循和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充分发挥文化市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坚持开放搞活、管好的原则,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使文化市场有个良好的长期稳定的环境;三是坚持“支持有益健康的,允许无害的,抵制低级庸俗的,取缔反动淫秽的”原则,确保经营方向对头,文化市场繁荣兴旺;四是坚持文化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供求两益的原则,依法保护三者正当活动和合法权益;五是坚持优胜劣汰,保护竞争的原则,在文化市场竞争中引入竞争机制,使各种精神产品质量和文化服务水平在竞争中不断提高。第三坚持法制化管理。管局先后下发《牡丹江垦区文化市场管理细则》等9项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使垦区文化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建立垦区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第四,把严格管理和抓繁荣结合起来。在省文化厅、总局、管局的统一部署下,局场两级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多次对文化市场进行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该停业的停业,该罚款的罚款,该撤销的撤销,决不姑息。
  贯彻“两手抓”的方针,全局重点抓了文化市场的繁荣,采取国营、集体、个体三者齐上,管局、农场、连队层层抓,使全局文化市场呈现出文明健康、兴旺繁荣的新局面。
  1989年10月在全局开展了整顿清理音像市场工作,管局党委宣传部根据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通知精神,制定下发牡垦宣[1989]6号《关于进一步整顿清理音像市场的通知》,这次音像市场整顿清理的范围包括出版、复录、发行、租赁经销、放映等;录像放映厅的整顿清理工作是:(1)凡开办录像放映单位,应持有广播电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安部门核发的治安管理登记证。不具备上述“三证”手续的一律停止放映活动。(2)录像放映厅只准播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音像出版社发行的录像带或由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版发行的电影录像带,并贴有省广播电视厅“准放证”标签。(3)严禁在录像放映活动中更改片名或为了招来观众在广告上渲染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还对禁销录音带列出20个名称及出版单位。
  按照省新闻出版局黑新通字(89)第1、2、3、4、5、6、7、8、9、10、11、12、18、19号《图书报刊查处通报》所列目录书名在全局查缴销毁停售了一批有损于精神健康的书刊杂志。
  1991年,按照上级要求,坚持了一手抓扫黄,一手抓繁荣的方针。一是理顺关系,健全机构,管局党委专门开会研究全局文化工作,在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调整了两名编制,设置了文化科,成立了管局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并下发文件,理顺宣传部主抓文化工作的职能。二是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全局现有文化市场进行调查,形成综合材料报送总局和管局党委。总局举办省第4批文化市场管理干部培训班,全局13个农场派人参加,进行了上岗前业务培训。三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抓了几大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和扫黄工作,管局党委宣传部根据省新闻出版局黑新字(91)第2号《图书报刊查处通报》的规定,以《关于对〈爱情故事〉等16种书刊的查处通报》为题下发牡垦宣[1991]2号文件,对《爱情故事》、《铁血江湖》、《丰色曝光》等16种书刊进行了查处收缴。
  1991年3月16日,牡丹江垦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根据省新闻出版局黑新出通字[1991]2号查处通报的规定,收缴销毁了管局商场出售的非法出版物“吉普赛扑克”。
  1992年5月25日,管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黑发文[1991]244号文件,落实《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制定了《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守则》、《文化市场经营须知》、《舞会(厅)经营十不准》、《电子游艺、台球经营十不准》、《图书零售、出租十不准》、《营业性录像发行、放映十不准》等6项规定,并以牡垦文管办[1992]4号文件发给各农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及局直单位政工科。
  1992年,全局文化市场发展初具规模,经营书刊已由上年的不足20家,发展到有新华书店、书刊代销点和个体书摊21家,录像厅23家,出租零售音像带36家,歌舞厅、卡拉OK厅9家,台球厅24家,电子游艺厅、游乐场26家,印刷厂12家,装璜、复印打字社5家,影剧院1座,共计171家。形成了由书刊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演出市场、电影市场、印刷市场等六大类综合文化市场。管局、农场、分场三级市场同时发展,高、中、低三个档次同步前进,全民、集体、个体三者齐上的局面。为全局文化市场的全方位发展和繁荣,为垦区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第三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文化市场的发育,不仅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而且有巨大的社会效益。据统计,文化经营户中,个体经营户45家,占26%;文化市场从业人员(不包括印刷行业)达277人,其中个体业者60多人,安置分离人员26人,安置残疾人6人,安置待业青年20人,有26名离休干部职工晚年又找到了职业。为了使全局的文化市场顺利起步,根据省政府和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局开展了“扫黄打非”战役和“清理整顿音像市场”工作,局、场两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管局连续召开3次电话会议,对整个战役进行部署,形成了由党委主抓、宣传、公安、工商、广播电视、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管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对重点部位进行抽查,公安、法院相继出动警车,配合统一行动。全局共收缴非法出版物660本,非法录像带63本,查封了1家录像厅,处理了6起违法案件。促进了全局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扫黄打非”工作受到总局的表扬。
  1993年,文化艺术工作,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繁荣”,全面启动文化工作的原则,使全局文化事业稳步发展。一是强化了文化市场日常管理职能。结合文化市场运行情况,拟定了《牡丹江垦区文化市场收费标准的通知》,理顺了关系,使文化市场管理走上正轨。二是全面落实省政府9、10号令,全局广泛宣传,使经营户稳中有升。三是按省、总局要求,全面清理整顿音像市场,召开两次电话会议,共查封3家录像厅。四是结合管局实际,制定下发《牡丹江垦区边境文化长廊建设暨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了《牡丹江垦区文化先进场评比条件》,在全垦区率先开展先优评比活动。五是筹备接待了“全国边境文化长廊建设现场会”,这是垦区第一次参加全国文化会议。局党委宣传部《把农垦文化纳入主干线,构建垦区边境文化长廊》经验材料,被定为现场会经验介绍材料之一。六是管局受到部级奖励,在全国边境文化长廊建设现场会上,获得“全国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管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八五○农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获“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称号,邹积超、高福东、周保国等获得“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个人”称号,八五一一农场文化馆长王建江获“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4年,全局文化市场工作稳步发展,已拥有书店、书刊代销点和个体书摊26家,录像厅10家,出租零售录像带6家,电子游艺厅20家,歌舞卡拉OK厅11家,台球厅35家,装璜复印社10家,影剧院14座。全局查缴各种非法书刊出版物966本,非法录像带63本。查封2家录像厅,处理了5起违法案件。
  1995年,一是认真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工作。在两节期间,针对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有所抬头,四至五月和年终,根据省政府和总局的部署,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局电子游戏机进行专项治理,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特别是对带有博彩性质的电子游戏机20余台进行突击检查,没收电路板3块,有力地遏制了电子游戏机市场违法经营。二是抓了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建设。各农场抓贯彻全国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两办文件这一有利契机,完善、健全稽查队伍,为全局40名专兼职稽查员换发了全国统一的《文化市场稽查证》。同时选送11名稽查员参加省文化厅举办的岗位培训班,提高了稽查队伍的素质。三是抓了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为贯彻省文化厅提出的“加强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年”的思路,按照总局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健全了文化市场的管理、监督、约束体系。在管理工作中注意抓导向,坚持行政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手段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使全局文化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这一年,牡丹江垦区文化先进场创建活动已积极地开展起来,被总局党委授予文化先进农场(单位)称号的3个,被省政府授予文化先进农场的2个,创建数名列总局第一。为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又制定下发了《牡丹江垦区文化先进场、文化先进队评比活动方案》。
  1997年,分局宣传部以牡垦宣发[1997]8号文件《关于转发黑垦宣发[1997]11号文件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社会监督网络》以牡垦宣发10号文件转发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文化市场监督检查证》的通知。“两节”期间对局直单位一些重点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局文化市场办公室荣获省文化厅授予的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部门,高福东、肖毅获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1998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在文化市场管理中,顺利地完成了东部6场的文化市场职能交接、整顿工作。起草下发了《牡丹江分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程序细则》,牡垦宣[1998]4号文件《关于转发省文化厅[1998]98号文件的通知》和牡垦文发[1998]2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重新制定牡丹江垦区文化市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规范了全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此件总局文化局以文件转发全垦区,得到了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为了使文化市场管理逐渐实现微机化管理,分局宣传部又深入探索,把文化市场管理中的情况编进程序。实现了收费、办证、稽查情况的微机化管理。
  1999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坚持长年“扫黄”、“打非”斗争,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更加深入。
  一是认真贯彻《牡丹江分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程序细则》,文明执法。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三是认真落实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清理整顿印刷行业精神,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对辖区内印刷企业进行了整顿,取缔非法企业2家,为7户企业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四是加大了打击力度。全局一年共出动稽查人员238人次,集中打击以无证经营和经营非法物品的违法活动,共取缔无证经营户21户,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82盘。收缴非法出版物1128册。五是强化服务意识,对新办业户简化手续,取消私人经营音像制品禁令,鼓励下岗工人开办文化产业。全年新办文化经营许可证118份,其中音像市场新开业户22户,书刊市场新开业户25户,娱乐业新开业户71户。安排下岗就业人员210人。
  1999年全分局有3个农场(八五六、八五○、云山)荣获总局授予“总局级文化先进农场”称号,局直黑龙江农垦卫校荣获总局授予“总局级文化先进单位”称号。
  2000年,分局文化局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开展最优、最差评比活动,与各农场宣传部主抓文化工作的人签订《责任状》,出台《推进文化市场工作方案》,强化服务意识,取消收费项目8项,对新办业户简化手续,鼓励下岗职工开办文化产业,全局文化经营业户已发展到210户,安排近三百名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同时制定下发《文化市场稽查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印制“承诺书”300份下发经营户张贴。在全国清理整顿游戏经营场所和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活动中,分局文化局转发了总局黑垦文发[2000]9号文件《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会同分局公安局、工商等部门加强管理,取缔无证经营21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82盘,收缴赌博游戏机电路板9块,收缴非法出版物1128册,并对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接待中小学生的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了处罚,净化了文化市场。
  分局文化局荣获总局文化局授予“垦区文化系统双评活动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