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
第一节 规划
全局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场办工业的发展,各农场都先后进行了较多的基本建设,使农场场区面貌有了新的改观,但由于没有认真地综合规划,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就地建设,易出现功能分区混乱,道路闭塞,大片占用土地,环境恶化等问题,影响今后的建设。根据这一状况,管局作了统一布置和要求。
一、管局于1990年3月提出了建设农垦小城镇规划。规划要求:凡铁路沿线、交叉居住区的农场(含八五四、庆丰、八五○、八五一一、八五一○等农场),年内迅速组织规划,其它农场亦于两年内完成;规划时,要对现有地形地物进行测量,对工业发展,社会福利,行政管理,人口发展等进行调查和预测;对水源供应,电力供应,污水排放,环境绿化,消防,污染治理,道路交通等进行统一论证;要求各农场小城镇规划委托权威部门进行,请专家论证并报管局和总局审批。
规划任务:确定小城镇的性质,发展方向和规模,安排小城镇用地、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规划定额指标,制定实施规划的步骤和措施。
规划内容:估算小城镇人口发展规模和选定总体规划的各项经济指标;功能分区;布置道路,交通系统及车站,农用飞机等交通运输设施的位置;提出主要公共建筑的分布位置;确定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提出给水、排水、防洪厂电力、电信、煤仓、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规划;城区绿化,综合环保,抗震等方面规划;制定改造旧区的规划以及镇郊林、牧、渔、副业和职工自留地规划等。
规划分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总体规划期为20年,近期规划为3~5年。
二、根据总局党委提出的实施小城镇带动战略的精神,分局1997年12月规划了全局“加快小城镇建设速度,推动场队城镇化进程,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的小城镇带动实施方案。明确1998年~2000年小城镇建设的目标:全局13个农场全部达到“富强镇”标准,40%的农场达到文明场标准;农场场区主要街道路面全部达到白色化(5个农场没达标),80%以上农场主要街道两侧的楼房占有率达70%,场直地区楼房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40%;每个农场建设一个高标准的样板队,彻底治理脏、乱、差,使全局生产队建设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三、为进一步推动小城镇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落实总局2000年小城镇建设现场会精神,2000年9月全局在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分专项进行2001~2010年实施性规划,按总局领导提出的“两年一小变,治理脏、乱、差;五年一中变,亮、绿、净起来;十年一大变,实现现代化(城市化)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务实的”原则,重点解决好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较薄弱,楼房式样色调单一,在绿化上存在建而不全、全而不美的单一绿化观念,力争实现小城镇环境容量的合理性,构成要素的协同性,景观审美的和谐性的目标,包括13个农场2002~2005~2010年三时期的城区规划面积、人口、社会总产值、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城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城区绿化、环境卫生等项的规划目标。
四、分局机关所在地密山市连珠山镇的总体规划,已于1990年1月由牡丹江市政府批复,分局仅就住宅小区进行规划,并对城镇小街道环境进行管理。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总体规划,结合垦区经济发展,从有利于培育市场经济,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场办企业的规模经营出发,与工业小区建设,集贸市场建设,交通枢纽建设,旅游风景建设,口岸及发展外向型经济相结合,做了进一步调整,使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和分期专项实施规划更完善、更实际、更利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