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保护第一节 概况1981年,管局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属管局基建水利处的一个科室。1984年正式定编两人,环保室主任卫义臣,副主任刘宗钢,并配有简单的监测设备。各农场(厂、矿)设兼职环保员1人,协助环保办公室工作。1991年2月成立管局环保局,局长王绍斌,下设综合科和管理科。各农场(厂、矿)设环保科,与基建科合署办公,基建科长兼环保科长,另配专职环保员1人。主要工作任务是研究垦区系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前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参加省、总局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1991年7月取得所辖地域的排污收费权力,促进了环境监理的发展,对环保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保护局和各农场分别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1991年10月成立环境监理站和环境监测站,为正科级单位,隶属管局环保局。环境监理站人员编制4人,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5人。环境监测站购买各种仪器设备,并配备了1辆环境监测车,基本上能完成日常监测任务。
1992年根据需要在当壁镇经济开发区设立了管局环境保护管理站,为管局派出单位,业务上接受管局环保局、八五一○农场环保科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当壁镇自然保护区(即兴凯湖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参与当壁镇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设计,监督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工作,负责对造成该地区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处罚、收缴排污费等。
1992年5月,管局环境保护局建立起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局长王绍斌兼任党支部书记,卫义臣兼任工会主席,同时,成立管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建立了学会机构,制定了学会章程。
1993年8月26日,环境监理站正式被批准为省级环境监理试点单位,实行统一标志,持证上岗,使环境监理站步入法制轨道。
1994年5月,牡丹江农垦环境监理执法队伍正式成立。管局共配有专职人员11人,农场和处级厂(矿)单位配专兼职人员38人,标志着垦区的环境执法已纳入了政府职能序列,大大加强了环保执法力度,推动了环保工作的发展。为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还配了环境监理车。
1995年12月,省在虎林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试点,虎林区域内的6个农场和3个工业企业与管局“脱钩”,这些单位的环保职能划归虎林环保局。
1997年2月,实行体制改革,垦区环保工作实行系统管理,环保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环保执法和监督管理机构。1997年10月,分局环保局垂直上挂总局环保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环境保护局牡丹江分局,与牡丹江农垦分局隶属关系脱离。环保局下设综合科、管理科、监理站和监测站。局长刘宗钢。
1998年7月,虎林区域经济一体化试点结束,东部6个农场3个工业企业回归牡丹江农垦分局辖管,这些单位的环保部门重归农垦环保局领导。
分(管)局环保机构沿革及人员更迭表
(1981~2000年)
表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