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概况

第三章 民政

第一节 概况


1993年初,管局党委确定办公室法制科长杨林为负责人,筹建管局民政局,6月,管局残联和民政局合署,为副处级机构。农场民政局和“残联”合署办公,为正科级单位。9月28日,管局召开了组建民政局机构暨首次民政局工作会议。
  民政局成立之初,人员编制2人,1995年增加了1个编,1996年因工作需要调出1人,以后民政局一直是2人。1993年8月,杨林任民政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1997年杨林任民政局局长。
  牡丹江垦区民政局下辖13个农场民政局和4个局直单位民政局,即:农垦八五○民政局、农垦八五四民政局、农垦八五五民政局、农垦八五六民政局、农垦八五七民政局、农垦八五八民政局、农垦八五一○民政局、农垦八五一一民政局、农垦庆丰民政局、农垦云山民政局、农垦兴凯湖民政局、农垦宁安民政局、农垦海林民政局、农垦北大营民政局、农垦裴德民政局(2000年因裴德卫校划归八一农垦大学而撤销)、农垦西岗民政局(由于2000年西岗齿轮厂划归八五六农场,该民政局改设于虎林电厂)、农垦迎春民政局(1999年因迎春机械厂破产划归八五四农场管理,该民政局撤销)。
  民政局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二是指导生产自救,发放垦区安排上级拨发、其它单位捐助的救灾款物和灾情汇报工作;三是负责辖区内困难户的临时救济及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和社会福利事业,以及敬老院、福利院的管理工作;四是贯彻实施《婚姻法》,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姻管理工作;五是负责收养审查和管理工作,办理向总局的申报登记工作;六是负责殡葬改革的宣传和管理工作;七是指导所属单位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社会福利企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和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对农场级社团的审批登记和分局社团的审查、申报及管理工作;九是对农场民政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完成总局民政局交办的工作。
  为了完成其工作职责,全分局民政人员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系统制定了普法规划,学习计划,明确要精读《婚姻法》、《残疾人保障法》、《收养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居委会组织法》、《黑龙江省保护未成年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1997年,总局民政系统开展争创“为民服务年”先进单位活动,分局民政局将民政工作内容具体分解量化,实行打分制,采取“自查与抽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的方式,年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评定先进民政局、达标民政局和未达标民政局三个档次。八五五、八五一一、宁安、八五七民政局被评为“先进民政局”,其中八五五民政局和八五一一民政局获总局“为民服务年”先进单位称号。有一个未达标的农场民政局受到了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