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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赈灾移民

第四节 赈灾移民


1998年,松花江、嫩江流域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黑龙江垦区的部分农场被洪水淹没,许多灾民需要安置,根据总局的安排,分局共接收安置500名灾民。为了安置灾民,做好工作,分局下发《关于接收安置灾民实施意见了的通知》,要求各农场对灾民的生活、生产负全责,要在短期内恢复他们的正常生活秩序,做到生活费、离退休金、社会保险待遇、生活物资、土地、户粮关系“六个落实”。
             牡丹江分局安置灾民任务分配表
  表6-8



  1999年4月,分局根据灾民的实际,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灾民住房及生产生活所需资金的通知》,重点解决灾民的住房和生产垫支问题。八五七农场在解决灾民住房问题时,抓进度,利用很短时间,为灾民建起了宽敞的小二楼,灾民住上新房,十分满意。总局灾民安置回访调查组在检查中,对八五七农场安置工作给予高度称赞。
  在全国抗洪斗争中,全局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心系灾民,踊跃捐赠,除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外,向灾区捐款817.9万元,直接上交308.5万元,其余用于接收灾民安置;捐物,包括衣服、被褥、鞋类等,共22卡车,5万多件(套)。分局同时得到省民政厅统一调拨的救灾物品钢材36吨、化肥15吨以及3车生理盐水和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