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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收入

第一节 经济收入


一、工资性收入
  1985年末,从业人员103675人,全部劳动报酬8575.6万元,人年均工资收入827.16元,家庭人均纯收入513元,从1986~2000年15年中,经过国家对工资制度进行了3次改革,并调整工资,企业单位按照省和总局的有关文件,先后通过套改工资、调整区类、调整标准、奖励晋级、普调和考核增资固定升级等多种形式,15次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给企业干部职工增加工资。机关事业单位1985年后进行了两次工资制度改革,6次工资调整升级。垦区职工的工资水平逐年增长。2000年全部从业人员100611人,劳动报酬达58544.4万元。职工年均工资收入5818.89元,家庭人均年纯收入3910元,分别是1985年的6倍和6.6倍。
  二、离退休金收入
  从1986年以来,全局企业离退休人员通过3次增加补贴、6次提高离退休费、2次进行工改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通过11次提高离退休费,9次增加生活补贴、2次工改补贴以及增加工龄津贴、职务补贴、教护龄补贴、书报洗理费,离退休金收入不断增加。全局2000年离退休人员32801人,拨付给个人离退休金177301561元,人均年离退休金5405.37元。
  三、家庭自营经济收入
  全局1991年成立自营经济办公室抓自营经济,积极发展垦区非国有经济,拓宽增收领域,居民家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第三产业和第二职业者不断增多,1992年从事自营经济的职工家庭55699户,总产值1.3亿元,户均收入2300元,到2000年末,全局从事自营经济39048户,从业人口78889人,经营的家庭数减少了,但实现总产值8亿元,总利润2.95亿元,户均收入7554元,人均收入3739元。
  随着职工工资的快速增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增加和职工增收领域的拓宽,第三产业、第二职业自营经济的发展,全局工资、离退休金以外的收入逐年增加。职工钱多了,除去家庭各项消费支出外,每年有大量余款存入银行。2000年末,全局职工家庭储蓄7058万元,户均储蓄10914.23元,人均储蓄3783元。与1985年年末抽样调查户均储蓄912元相比,增长了11倍。
  在经济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也相应拉大,由于一些政策的调整,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突出显露出来。在高收入群体中,一是企业领导年薪制人员,他们一年收入达几万,多则十几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包括企业中事业单位)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年收入一般都在1.5~2万元左右;三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他们月离退休金升调到1000以上。年离退休金收入达1.5万元以上。除此,基层企业的承包人和私人企业主,他们人数不多,但资产都在几十万上百万元。与此相反,一部分人收入显得过低,这部分人群包括:一是企业退休人员,绝大多数月退休金在300多~500元;二是经营亏损的种植户,由于自然灾害原因和产品市场价格的影响,出现不少亏损,有的家庭亏损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收入只能是负数;三是下岗人员,由于1997~1998年期间全局企业改组、转制、因停产整顿、撤销、关闭、破产,单位裁减等因素失业的人数达14005人。同时每年还有结束初、高中教育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和当年复转军人等新增劳动力人员达1400人左右,他们都是低收入或无收入者。局工会曾分别对1990、1993和1998年全局贫困职工进行调查:1990年全局人均年收入300元以下的贫困职工有1862人,无收入户106户。1993年贫困户2175户(受灾害影响,贫困户增加)。1998年破产企业增多,以及安置嫩江垦区灾民等情况,这一年下岗职工达13041人,待业职工3292人,特困职工1731户。2000年全局仍有受救济的困难职工家庭2771户。
  在改革大潮的涌动下,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人由于个人条件所限和客观环境的影响,下岗、待业而被挤到贫困线上,对目前下岗、待业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全局各级党政工组织十分重视,摆上日程作大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再就业领导小组,并相继成立了再就业与解困工作办公室、分局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劳动力市场等。从1993年以来,全局劳务输出安置就业2100人,介绍垦区内失业人员就业4550人。对困难职工家庭,采取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开展扶贫解困工作。1986年以来,成立各级扶贫基金会237个;1986年发放扶贫贷款21.9万元;1987年走访和救济职工家庭2600户,送发救济款11万元;1988年扶持贫困职工327户,扶贫款63.75万元,脱贫527户;1989年扶持贫困职工796户,扶贫款达142.172万元,脱贫632户;1990年扶持979户,筹措扶贫款60.6万元,脱贫847户。在这以后十年里,全局救济32408户次,发放救济款、物共2268.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