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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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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力求客观准确,如实记述农场5年来自然和社会发展面貌,达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书是农场前两次出版志书的续志。上限起自1996年,下限截止2000年。
  三、本志采用叙事编年体例,由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形式构成。志首设概述、大事记、专业志共7编 章 节,志后设附录。
  四、凡公历年、月、日、数量、年龄等,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凡世纪、年代、农历年、月、日等均使用汉字;所有计量单位均以国际度量衡为准(个别使用市亩、市斤,须另加注明)。
  五、宁安农场隶属于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志中对上级机关一律简称省委、省政府、总局、分局。
  六、志中人名,均不冠以头衔不加同志等称谓,但为反映历史,有时姓名与职务连称。
  七、书中文表所反映的数字,一律以档案室历年决算报告或计财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
  八、为突出反映农场近几年各行各业建设成绩,文前彩图部分照片突破下限,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