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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同劳动制度改革同步进行的,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更新用人观念,打破常规的选人用人制度,引入竞争、风险、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和经营者竞聘制,一般干部招聘制,采取的具体办法是“高抵押、重奖罚、先定标、后定人、你认标、我认人”,通过召开竞标大会,认标、演讲、民主测评,党委把关等途径招聘企业、机关科室领导人和一般干部。招聘干部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因某一岗位缺人而招聘,另一种情况则完全是为了调动干部积极性而进行的招聘,这种招聘办法一般是针对机关干部。在正常情况下,机关每一两年即重招聘一次,招聘前将原科室人员全部解聘,然后按条件重新招聘,原科室人员可能被重新聘用,也可能被淘汰。1996~2000年,农场采用招聘办法先后招聘企业领导人和机关干部42人(次),一般干部67人(次),其中1996年为啤酒厂和机关招聘科以上干部15人,一般干部25人;1997年招聘科以上干部3人,其中啤酒饮料总公司和农业开发总公司各1人,场长助理1人;1998年为农场和机关招聘副场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6人;1999年为农业生产队招聘一般干部9人;2000年机关人员全体解聘后,重新招聘副场级干部4人,正科级干部13人,副科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27人。被聘领导上岗前要签责任状,并按责任状严格考核,达不到责任状要求的可随时解聘。二是取消干部终身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干部管理机制和能者上,庸者下,考核排名尾数淘汰制度。三是打破农场界线,公开向社会招聘人才,引进短缺人才,搞活企业。四是建立健全干部保护机制,为能人创造宽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