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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农机监理工作

第九节 农机监理工作


农机监理所与农机科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1996年至1999年农机监理人员3人,其中所长1人,监理内业1人,监理外业1人,2000年农场体制改革后监理所编制压缩为两人,各生产队配备安检员1名即机务队长兼任,形成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1996年农机监理所配备希望客货车1台,用于田查路检及农机田间标准化作业检查。1998年为了实现农机监理内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农机监理所在分局农机监理站的支持下配备了微机,并对科室进行改造维修,实现了机车、驾驶员档案管理微机化,通讯方式网络化,改善了办公条件。
  为了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保障机车的安全行驶,农机监理所每年对农场所有机车的技术状态年度进行检验,对驾驶员驾驶条件进行年度审验,在检验过程中严格检验标准逐台逐件进行,不放低标准、不检人情车,初检不合格者限期复检。检验合格的机车核发合格证,允许参加生产作业。驾驶员年审严格进行了身体检查及驾驶条件审核,1998年后农机监理所与农场医院商定,由医院派出一名医生携带各种体检仪器,配合监理人员到各生产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予审验。每年农机监理所进行多次田查路检,对违章驾驶、违章作业进行纠正,消除了事故隐患,为农场农机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
  针对有机户守法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的现状,农机监理所利用全场联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监理法律、法规,使大家认识到对拖拉机、驾驶员实行牌证管理是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责,是《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无证”“无牌”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危及人民自身生命安全的不利因素。树立有车就有牌,驾车就有证的法制观念。在各项作业前,特别是在特殊作业前(如:打药作业),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宣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本人签字制度,避免了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为农场农机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加强麦收、秋收期间防火安全,监理所对全场动力机械、机务区油料库、零件库、修理间、场院统一配备了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并行使两年统一换粉、统一编号、统一收费,统一保管,灭火器厂与用户签订“灭火器维修合同”的服务职能。在每次维修换粉时,对灭火器使用人员进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现场培训,使全场灭火器械配齐,有效,防火安全设施落到实处。
  几年来监理所开展了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实现了监理职责公开化、内业手续公开化、收费标准公开化。所有内业监理活动严格执行监理内业规定,严把办牌办证关,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八项收入,九项支出”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