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1996~1998年,水利科编制2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
1999~2000年,水利科编制1人,下属单位水利管理站编制2人。
2000年后期,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农场成立水务局,同时撤销水利科管理体制,水务局主要职责是:
1、在全局宏观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农场防洪规划、水资源开展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场区供水规划、场区排水规划、场区废污水治理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水利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2、制定水的中长期供水计划。制定场区供水、排水、用水、污水处理的水量调度方案,在水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的行业用水管理办法。确定场区和生产队水源建设、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的地方性标准。
3、组织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的勘察评价,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征收水资源费。
4、确定各行业年度用水量,对农业、工业和其它行业和部门的节约用水进行考核,监督管理用水单位的取用水,重复用水和废污水的排放。
5、确定所辖区域内的中小河流功能区划,根据功能区划的要求,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流域区域限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意见,确定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保护饮用水水源,审定排污口的设计和排污量。
6、制定农场水务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对农场水源保护、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和防水行洪、水工程安全的执法活动。负责水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工作。
7、负责对场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涉水收费价格的成本核定以及征收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8、制定农场防洪预案,负责行蓄洪区、防汛设施、防讯物资的管理。
9、负责农场水利管理工作,农田水利建设、防病改水工作。
10、负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11、负责其它涉水事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