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采煤业及其它1996年的煤矿有两个井口,分别地处鸡东县哈达乡普山村和新华乡长山村境内,两个井口分别以承包形式生产经营,在册职工人数140余人,由于普山井在当年的10月15日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致使农民协议工3死1伤,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造成煤矿经营困难。两个井口全部停产整顿。根据农垦牡丹江分局关于逐步取缔煤炭生产单位,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经农场请示分局同意,从1997年4月份起,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煤矿走入了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组由分局法院的领导任组长,农场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抽调部门工业科、企管办、安全办、原煤矿部分管理人员参加,本着妥善安置下岗职工,清理债权债务,处理闲置资产,维护现有资源等原则,历时近一年半的工作时间,基本上完成了历史使命。破产的标的总额是800万元,破产的债务是850万元。1999年后,在农场的积极努力下,已先后安排煤矿下岗职工70人,另有20人愿意留在煤矿打工维持生活,少数调出的,还有一部分自谋出路,凡愿回到农场的职工农场还发给搬家费。另在煤矿两个井口和站台设立了留守人员,成立了留守处。工业科牵头负责在矿职工的生产生活和伤残人员、退休人员的管理。1997年将普山矿的采矿权转让给吉林市丰宜商贸有限公司,对债权单位下达依法破产裁决通知书,对债务单位实施依法清欠。
1996~2000年期间,农场工业还有两条方便食品生产线(生产玉米方便粥)年产值30万元;另有一条矿泉水生产线,年产值15万元。后来由于销路不畅,先后停产或逐步走向民营道路。
工业企业名录表
(2000年)
表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