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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交通管理

第二节 交通管理


5年来,交通分局作为农场的交通管理机构,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政策、规章和法律,负责客车营运路线的审批,各种运输车、出租车的营运手续的办理,道路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和运输服务行业的管理,以及汽车修理和驾驶员培训等工作。充分利用全省统一颁布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养路费征稽管理条例》,每年平均征收养路费30~50多万元,并且利用养路费留成,累计为农场公路建设投资200多万元。
  交通分局常年组织外业人员,坚持定时定点上路稽查,由于近几年各种车辆不断增加,再加上农场周边村镇农田运输车辆也越来越多,每年征收养路费呈现逐年上升趋势,1996年为37.3万元,1999年为96万元,2000年120万元。
  在交通管理上,交通分局虽然没有专职交通警察,但他们把交通事故的调节和处理,主动地承担起来,5年来,经他们调查处理与交通有关的事故有两起。
  一、1998年冬,原车队修理工王宝山等3人连夜为个体养车户修车,因一氧化碳中毒,3人当场窒息死亡。
  二、1999年春,农场啤酒厂销售员郭亚臣违章乘车,被设在路口的横杆撞成重伤,不治身亡。(后来比照工伤处理)。
  重视安全教育:交通分局每年春季开始,同客运车主司乘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进行安全教育,每年5~6月份都要开展“安全月”活动,配合农场安全办出动宣传车,在全场范围内进行安全宣传教育。5年中,除啤酒厂1人撞横杆身亡外,其他没有发生人为的交通事故。



         2000年10月竣工使用的农场交通分局客运站。



            农场出租车停放点(摄于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