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开发和利用早在建场初期,农场仅持有松江省政府发给的划拨荒地命令,占地开荒。当时被人们戏称是“跑马占荒”,对农场地形地貌,也曾有过“七山微水三分田”的称谓。其后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先后两次申报场界规划,但都因故未获批复。“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是无章可循,以致边界纠纷时有发生。直到1994年,才由省土地局发给土地使用证。最后于2000年,由省划界处来人勘测,正式颁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农场准确面积为1738万亩。
农场土地使用情况统计表
(2000年)
表3-18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