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为了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农场从1981年开始设兼职环保员一名。1991年按总局、管局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环保科,但环保科工作人员并非专职,而是由文明办人员兼职,文明办主任兼环保科科长,科员兼环保科科员。1996~2000年,环保科一直是两名工作人员,即一名科长、一名科员,主管领导是党委副书记。环保科成立后,开始依法行使环保机构职能,使农场环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