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居民住房改进情况
第二节:居民住房改进情况
建场37年,平均每年建造新房4,000平方米,随着建房数量的增加,房屋质量也在不断的改进。
1950年,场部建起居民住房,共3900平方米,是利用日伪遗留下的破房框子,加盖房顶,添置门窗而成,两户同走一个门,共用一间厨房,习惯上称作“对面屋”。设备虽然简陋,但在当时一家有四、五口人,能住上这样的房屋,还是比较满意的。但在生产队,只有利用‘过去开荒时搭的矮小爬爬草房,临时住着,由于房子质量不好,当时有两句顺口溜:叫做“披头散发柱拐棍儿,刮风下雨掉眼泪儿”形容房屋破旧,实际上是凑合着住。
从1951~1960年共拔款182万元,用于建造生产队职工家属宿舍。总建筑面积达45000 平方米,结构是土坯墙,红瓦盖,独门独户,住房条件有了改善。
1970~1983年是居民住房向砖瓦化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农场用于建造职工家属宿舍投资440多万元,总建筑面积为83000平方米,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两卧一厨,宽敞明亮,取暖、用水都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