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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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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宁安农场史》(续编之一)是前次出版志书的续编。上限起自1985年,下限截止到1995年。
  二、全书共设概述、简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文征等八篇,共54章220 节,总约25万字。另有图表插页32页。
  三、本志书采用叙事编年体例,辅以志、传、记、图、表、录等多种形式,力求做到" 图文并茂".四、篇目设置主要以章节结构为主,有的根据需要则在节下增设项或子目,一般使用一、二、三……;1 、2 、3 ……;(一)……;(1 )……顺序,力求层次分明。
  五、黑龙江省宁安农场隶属于省国营农场总局、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志中对上级机关一律简称省委、省政府、总局、管局。
  六、凡公历年、月、日,数量及年,龄等,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凡世纪、年代、农历年、月、日均用汉字;所有计量单位,均以国际度量衡为准。(个别使用市亩、市斤、均另注明)。
  七、志中的人名,均不冠头衔、同志等称谓,但为反映历史,有时姓名与职务连称。
  八、为弥补文字不足,有的文后附有图表,意在加深印象;有的在章节前面冠有小序,俾能起到提纲挈领作用;有些需要说明的地方,则在文中加括号或在页内" 脚注"说明。
  九、书中文表所反映的数字,一律以档案室历年决算报告或计财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