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节 林业生产的发展
林业生产从总体来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为造林阶段,第二阶段为造林采伐阶段,第三阶段为采伐造林阶段。
一、造林阶段:
1987年前,受东京城林业局1961年协议委托,农场负责管理林地 10 万余亩,由于当时没有林权,即没有采伐权,林业生产只能以造林为主,因此,这几年也是造林最辉煌的时期,全场年造林面积稳定在 5,000 —8,000 亩之间,落实了承包造林,造林树种多、质量好,管理标准化作业。造林过程中有意识的营造了大量的红松林,在迎门山、王瞎子沟、龙瓜沟、长岭道、老道槽子、小杨木沟、十队到处都有大面积的红松分布,为发展阔叶红桦林打下了坚实的营林基础。1987年前共营造人工林1,852 公顷,其中落叶松412 公顷,樟子松80公顷,红松279 公顷,针叶混交928 公顷,其它152 公顷,并营林育苗900 万株。
二、造林采伐阶段(1987—1991)
1987年经全场各级领导的共同努力,久拖未决的林权、林界问题终于得到了全面的解决,省人民政府栽定由委托经营变成自主经营。同年冬季,农场开始了历史上第一次主权采伐,与东京城林业局南段界线,与石岩林场边界线同时划定,从此开始了农场正规的采代作业,营业生产的重点由单纯造林转为采造并举的阶段;这个时期,主要以抚育间伐为主,低改次之,同时结合采伐进行改造造林与荒山荒地造林, 1987年—1991年共采伐5,848 亩,蓄积量1.18万立方米,出材4,733 立方米,造林7,980 亩,育苗138 万株,采伐的主要区域是小杨木沟。
三、采伐造林阶段(1992—1995)
经过前期大规模的造林后,大面积的宜林两荒已经被消灭,营林工作从以造为主,转为以采为主,造林基本上跟着采伐,年造林面积稳定在1,000 —2,000 亩之间。从1992年—1995年期间共造林240 公顷,采伐以抚育间伐、解放伐为主,低改次之。采伐的主要区域仍在小杨木沟,年伐出材量在1,000 —1,500 立方米之间,人工林采伐量开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