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政管理与森林防火
第三节 林政管理与森林防火
一、改革前的林政管理
住房制度的改革是林政管理工作的转折点,改革前房屋公有,没有私人建房,所以盗伐林木的现象较少。这个时期林政管理的注意力集中在烧柴管理上,主要打击以检烧柴为名盗伐林木者。
二、开放时期的林政管理
住房、建房制度改革后,个人自己建房,建房所需木材全部自行解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的增加,特别是周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原来的旧草房逐渐地换成了新瓦房,建房消耗大量的木材,除有少部分人购买木材外,其余很大一部分人则以盗伐取材为主,盗伐的主要目标是松木杆和红松、杨木,盗伐区域在东京城林业局和农场施业区,以东林局为重点,经常出没的地点是长岭道,盗伐的工具是小马车,他们三、五人结成一伙,早出晚归,不间断地进行盗伐。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以各施业区护林员分散巡山检查,将检查的结果及时汇总,林业科组织精干的小分队分片打击,重点在太阳沟、长岭道、小杨木沟。通过这一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周围农村在农场林区的盗伐。1995年共抓获查处盗伐分子142 人次,罚款与赔偿损失额4.2万元,其中农村96人,场内46人。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林政管理的冲击
1 、木材加工的放开,对资源管理是一次严重的冲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木材加工户增多,农村、城镇、集体、个人都可以开木材加工厂,收黑材的多了,盗伐木材的也就多了,特别是近两年,为黑加工点盗伐的人数明显增加,给林政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一方面林业加强了林政队伍建设,1987年总局成立了森保机构,农场林业科内设林保股,配备了3 名干警,林业有了正规的执法队伍,同时除了加强小分队建设外,还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多次进行林政联合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 、农业与林政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种植结构的调整给职工带来了效益,同时也给林政管理带来了困难,有的生产队水田里的林带几乎砍光,有的生产队擅自砍伐林带,用做玉米移栽、水稻育秧和扣棚用。据统计,1994、1995两年最为严重,一、四、六、七队的防护林遭到了程度不同的破坏,周围农村盗伐林带的现象也有所抬头,林政管理的难度相当大。特别是近几年,盗伐分子十分猖獗,不少护林员被围困,遭殴打。从当前的情况看,需要国家、政府统筹安排,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合理解决生活所需,另一方面管理要严格,打击要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