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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机械制造业——锅炉

第四节 机械制造业——锅炉



  黑龙江省镜泊湖锅炉厂,是七十年代末,在原农机修造厂的基础上扩建起来的。1982年经省地劳动局审验合格,报省机械局备案,经农场总局,管局正式批复定名的。该厂从事锅炉制造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1985年经省、市劳动局认证为制造E 级锅炉的厂家之一,获得省劳动局颁发的E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并于1989年获得了省、市劳动局认证的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该厂现有职工151 人,其中管理人员15人,工程技术人员13人,检验人员9 人,生产工人113人;全厂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5,154平方米,生产车间3,294 平方米,仓库990.25平方米,办公室及理化室930.2 平方米;现有各种设备85台;厂型为科级单位,设厂长、质量管理、书记三个办公室和生产、财务、技术、供应、销售、检验六个职能股室,下辖锅炉、辅机、机加、铸造四个生产车间;现有固定资产 80万元,流动资金160 万元;主要产品有0.07、0.14、0.2 、0.35、0.63、0.7 、1.05、2.8 、4.2 兆瓦热水和蒸汽锅炉,以及各种辅机、附件及配套产品。
  为不断充实技术力量,锅炉厂先后派出9 人去大专院校深造学习,并对原有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新购进了自动焊机、80摇臂钻床,4108弯机和先进的无损检测及理化设备,自行研制了大型卷板机,龙门吊车,这些设备都具有先进的水平。该厂最新引进SZL、SEW型锅炉系列产品,分别获得国家科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被评为国家优良节能产品。为扩大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范围, 1994 年经全厂的共同努力,经国家劳动部和省、市劳动局的共同认证,获得了国家劳动部颁发的E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并在当年盖起了930.2平方米的办公楼从理化室。
           国家劳动部颁发的锅炉制造许可证






  历届领导人:
  厂长:赵显卿(1985—1987)
     孟庆余(1987—1989)
     谢亚军(1990—1991)
     孟庆余(1992—  )
  党支部书记:赵显卿(兼)(1985—1986.4)
        栾志才  (1985.6—1990.4)
        刘明芳  (1991.5—1993.4)
        孟庆余(兼)(1993.5—   )
        
             锅炉厂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