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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业

第四节 商业



  1985年—1987年,场部商店为宁安农场商业总店,并设有批发部一处,总店下设七个分店,分别设在一、三、四、五、六、七、八生产队,商店主要经营项目:服装、鞋帽、针织、布疋、百货、文具、日杂、调料、五金、交电等十大类百货日用商品;批发部主要经营烟酒、食杂小商品,其宗旨是为总店及分店服务,同时兼顾临近村屯的小食品店的经营者,帮助解决供货困难问题,支援了农村建设。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1986年起,商业实行了承包经营,场部总店实行柜台承包,指标落实到人头,实行“定利上交,超利分成”的办法,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年销售额120 万元,批发额50万元,资金周转2.8 次,年纯利1.8 万元。
  1987年以后,由于国营商业受市场冲击,销售额逐年滑坡,人员增多,各项费用不断增加,利润逐年下降,有时持平,有时亏损。1992年场对商店实行经理招聘,但经营仍不景气。1994年起国营商业转让给个体经营。
               历年销售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