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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内部审计

第四节   内部审计



  1987年,根据管局[1987]17号《关于设置审计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农场设置了审计科,与计财科合署办公,负责全场内部审计工作,任命会计师(后评改为审计师)房茂林为副科长。1989年单独成立了审计科,办公室设在企管办,行政上归农场场长领导,业务管理归属管局审计处。王双有任审计科第一任科长,从此农场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对全场各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方面实行了审计监督,有效地制约了财务方面的违纪行为,真正实现了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为农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1992年审计科人员增加到2 人,审计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农场领导对审计工作也逐步重视起来。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审计工作也逐步走向成熟化、规范化、制度化,其工作也由原来单纯的事后审计发展到事中审计、事前审计,使审计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从而有效的制止了财务违纪事项,及时的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经验返馈给农场领导,用于正确的指导生产,提高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审计方法也由单一的复核法、审阅法发展到制度基础法、核实法、帐户分析法、帐表调查法、公式倒算等多种方法的运用,为企业搞好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农场审计科成立九年来,对全场30多个单位进行了各种审计80项次,年平均审计覆盖面为23%,审计总金额为12.9亿元,共查出违经金额529 万元,追缴罚没款13.38 万元,为农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同时通过审计资料信息的返馈,为农场领导在今后经营决策中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
            附:历年审计情况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