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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十四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概况



  农场的劳动工资工作是由场劳资科主管的,劳资料是一个综合性科室,在1984年—1987年间与安全办合属办公,安全办隶属其领导。到1988年初,人事工作从组织部分离出来同劳资科合并,成立了劳动人事科(对上,对外仍分别称人事科、劳资科)贾贻新任科长,付成荣(女)任副科长。同时将原劳资科隶属的安全办分离出去。
  1993年初,人事工作又回归组织部,安全办又回归劳资科。通过章争上岗,周录春受聘为劳资科长兼安全办主任。
  劳资科还有一个职能,就是兼管社会保险工作。1988年,按照管局的部署,组建了“牡丹江农垦社会保险公司宁安农场分公司”它的性质是管局派出机构,属事业单位管理,设专职会计、出纳各一人,并在场劳资科合署办公,劳资科长兼任经理。1993年后改称“牡丹江农垦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宁安农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