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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案件查处

第四节 案件查处



  农场纪委根据上级纪委和农场党委的部署,先后在全场开展了“清房”、“清理公司”、“清三假”、“清三乱”等专项清理工作和其他违纪案件的查处。
  在清房工作中,对全场34个单位的256 名清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有两名因违纪问题受到了处理,收回房款3.7 万余元。清房工作结束后,受到管局党委的肯定,被总局授予清房工作先进农场。清房工作的开展,为农场加强住房制度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1995年在清房工作中纠正处理208 户,收回差款3.2 万元。在清理假职称、假学历、假文凭工作中,我们配合有关部门共审查512 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资格,复查档案196 份,有1 名因不符合条件,职称被取消。在清三乱工作中,对 5个包点单位历年经济收支进行了清查,共查出坐收坐支款24万多元,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13.7万元。1995年清理内外欠款3,606 万元,有力缓解了农场资金紧的状况。近几年,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干部随意吃请和滥用小车现象入手,狠抓廉政建设。1995年采取群众监督一票否决的办法,使这股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招待费较上年同期下降30%,受到群众的赞扬,使农场纠正行业之风工作取得明显的进展。
  自1987 年8 月至1995年底,纪委监察科共查处违纪案件16件,其中大案8 件,要案1 件,其它案件7 件,受党内或行政处分23人,其中受党纪处分8 人,受政纪处分1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33.7万元。起到了为企业保驾护航,维护党纪政纪,教育本人及其他党政干部的作用。结案率100%,案卷优质率100%,按期查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