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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主管理

第三节 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是农场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动工人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实行监督机制,发挥主人翁责任感,办好企业有效的民主管理制度。
  多年来,农场领导和工会组织,为发挥职工代表在行使民主管理方面的作用,进行了认真的实践。从1985年以来,使民主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群众化、制度化,做到了场职工代表大会和基层民主大会坚持“六有”“五权”。
  1987年场:工会制订了“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并在五届职代会认真选举了参加场企业管理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占到三分之一以上。
  1988年—1989年,除了坚持对农场重大方针政策的确定,须经职代会讨论以外,每年工会主席都代表职工同场长签订双保合同。
  1990年场职代会期间,开展了对场领导的民主评议活动,促进了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在1991年场工会还制定了在全场开展评选民主管理好的优秀队(厂)长、经理的活动,有三、四、六、九队和医院评为民主管理企业的先进单位。
  1992年至1995年,场工会主席,由过去的任命制、委派制,改为选举制,充分体现了群众组织的民主化特点,使有效的民主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网络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