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训练
第三节 民兵训练
一、民兵组织与装备
随着党的工作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民兵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按照中央军委提出的“控制民兵数量,提高民兵质量,坚持民兵制度,更好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适应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的指示,全场基干民兵数额进行缩减。1986年管局武装部下达给农场的基干民兵编制为100 名。农场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将100 名基干民兵分配到所属10个基层单位,每个单位编10人为一个基干民兵班。同时,为便于执行各种任务和有利于开展民兵工作,又在没有编制基干民兵的单位,分别编成10人的基干民兵班,做为内部编制。
在落实上述工作中,同时也进行了一次民兵整组工作,全场共编基干民兵160 人,普通民兵500 人。
1992年管局在农场召开民兵工作三落实现场会,农场被管局授予民兵工作三落实达标单位。
民兵的武器装备,在1985年—1988年2 月期间,由农场武装部集中保管。当时在场部地区建立一座砖石结构的弹药库。其中主要有八二追击炮,六○ 迫击炮、四○火箭筒,班用轻机枪,五六式冲锋枪,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等。1988年2 月8 日,按照管局人武部的指示,农场弹药库撤消,将库存各种武器、弹药全部上缴。
二、军事训练:
农场军训工作,是根据管局人武部的指示由场武装部负责实施。 1985 年—1995年组织基干民兵训练7 次,均取得了良好和优秀的成绩。每次军训工作之前,都认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制订军训计划、落实训练场地和参训人员,集中教员备课,试讲;军训开始后,严格按照军人广日生活制度进行的办法来组织实施。坚持出早操、整理内务卫生、晚点名,要求一丝不苟;军训结束时,作好总结,接受上级军事部门的考核验收。做到了有效的提高训练质量,使参训民兵受到良好的军事生活的锻炼,从而收到藏兵于民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