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科技队伍及管理
第二节 科技队伍及管理
农场科技队伍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壮大的过程。1986年以前,全场科技人员不足百人,1987年国家恢复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使科技人员与年俱增,到1995年底全场科技队伍达29个系列 542人,其中高级15人,中级147 人,助级218 人,员级162 人。(各系列人员的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表)。
科技人员的管理主要是由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和科技科两家协同进行。组织人事部负责科技人员聘任、晋升、待遇方面;科技部门负责科研任务下达、验收丫考核等业务方面。管理的具体措施主要依据国家、省、农场总局和管局的有关政策制定。1987年—1989年,在专业技术评聘上采用的是“评聘一体化”(即根据任职限额和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二者统一进行,缺一不可),农场成立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这项工作。1990年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进行了改革,实行了“评、聘分开”的办法,即“评”只是根据学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确定任职资格:“聘”则是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进行。同年,经济系列的部分专业(如会计、审计、统计等)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确定,国家还实行了“考试制”即通过考试确定任职资格。
农场科技人员平时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聘任和年度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获基本合格以上,享受科技人员待遇(如科技津贴、边疆补助、书刊费等),具有续聘资格,不被聘用的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