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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独生子女

第四节 独生子女



  农场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十余年深入家庭住户的耐心工作,自愿生育一孩的人数逐年增加,到1995年底,全场共有独生子女1,013 人。为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凡是申报独生子女户的家庭,均奖励其父母独生子女费,标准是每月5 元,年终兑现60元。并每年进行一项免费健康体检,发现异常疾病及时进行治疗,保证了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