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引进水稻种植户
第四节 引进水稻种植户
第四节 引进水稻种植户
为了发展水稻生产,优化种植业结构,农场从1989年开始从外引进劳力进行水稻承包。其中1989年外引户85户,劳力170个,承包水稻9 118亩。1990年,农场在完善家庭农场时对外引承包户提出了要求,即1990年之前引进的承包户,只要能按时完成承包指标,按农场技术措施要求栽培,遵纪守法,可继续留在农场承包水田。1990年外引户达到100个,劳力200人,承包水稻13 780亩。1991年,农场提出,从1991年起外包水田主要是引进科技户,采取高产栽培措施,提高水田经济效益,没有高产技术措施的不准进场承包。1991年外引户增加到 156户,劳力322人,承包水稻 16 000亩。通过外引户进行水稻承包调动了农场职工承包水稻的积极性,发展了水稻生产。到2000年外引承包户已达1 617户,承包面积达农场水稻面积的91%,外引水稻种植户成为农场农业生产与土地承包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