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老区改造项目 第七节 老区改造项目
一、立项依据
前几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开发面积过大,项目建成后仍有许多补配套的内容,国家下达老区改造任务旨在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建设标准。
二、农业综合开发任务完成情况
开发任务完成情况:
1999年,农场老区改造任务为1 333.3公顷,完成1 333.3公顷,完成任务量的100%,其中科技推广项目1 333.3公顷。
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渠系土方190.8公里,土方84.7万立方米,修建分水闸 1座,架设农用桥梁5座,完成平整土地1 333.3公顷。
科技推广完成情况:
1999年,用于科技推广投资20万元,占投资总计划6.7%,超过国家规定5%的要求,主要内容有:全面推广苗床播种器,应用移栽灵和 ABT生根粉,推广机械插秧侧深施肥和钵育摆栽技术。
投资完成情况:
计划投资300.7万元,其中:国投100.7万元,农贷100万元,自筹100万元,实际完成300.7万元,其中:国投100.7万元,自筹200万元,农户义务投入劳动力 2万个工日,修建毛渠和池埂折合资金30万元。
三、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
产量:亩增产155公斤亩产达到 550公斤,比原计划亩增加100公斤多增加55公斤,共增产310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341万元,增加值221万元。
社会效益:开发小区职工增加纯收入142万元,人均增加 1 420元。造纸厂新增原料3 100吨,可产纸1 000吨。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1989~1999年)
表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