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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集体经济

第一节 集体经济


       
               第一节 集体经济
  一、集体企业
  农场劳动服务公司成立时,管辖的独立核算集体企业有 4个,分布在场部、造纸厂、水泥厂和煤矿,除去混岗集体职工、独立的集体企业主要经营项目有商业、餐饮、食品加工、缝纫和装卸,年平均销售收入140万元,利润7万元,上交税 6万元,其中场部大集体企业规模较大,销售收入占集体总收入的60%。
  1998年,农场劳动服务公司解体,商店转卖给个人,餐饮、食品加工、缝纫停业。2000年,只有水泥厂保留集体企业劳动服务队主要从事装卸、搬运工作,拥有集体职工20人,平均年纯收入8.8万元。
  二、集体职工
  1984年,农场报密山市劳动部门批准的集体所有制职工 1 451人,后来集体职工一部分调出,一部分转批为合同制工人。
  1986年,集体职工在册为 897人,其中:场部、纸厂、水泥厂、煤矿独立核算企业集体职工154人,其他各业混岗集体职工743人。
  以后集体职工不断有调出、退休和自动离职以及被除名的,到2000年在册为2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