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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统计

第二节 统计


    
                第二节 统  计
  一、统计业务
  农场统计室每年需汇总上报管局月报、定报、季报、年报等常规报表。1984~1998年经农业部抽样农场被定为“农作物量抽样调查”基点、“家庭经济调查”基点。
  1989年前,统计年报工作通过召集全场统计分别手工汇总,手工抄表报管局。
  1989年,开始将手工汇总资料输入微机制表并报软盘。
  1995年,开始直接将各单位资料输入微机后制表并报软盘。
  1995年前,各类报表都必须到牡丹江管局面报。1995年,除年报需面报表外,其他报表可通过超级终端向管局传报,结束了建场40年来统计表手工汇总抄报的历史。
  过去农作物量数据都在作物收获后获得,1997年,农场开始采用各号“抽样实割实测”作产量上报。
  农场先后参加了1985年全第二次工业普查,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3年全国第三产业普查,1995年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1997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统计队伍
  1985年,农业生产队统计改为农业技术员兼任。2000年,46名统计人员只有造纸厂、兴丹米业公司、水泥厂 3个单位为专职统计,其余单位均为兼职。1996年,实行统计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凡从事统计工作,必须参加总局举办的统计业务培训,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农场主要经营指标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