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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工伤保险

第五节 工伤保险


   
               第五节 工伤保险
  为保障农场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病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黑劳发[1997] 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伤保险改革方案,并在职代会讨论通过,于1999年 7月出台了《黑龙江省兴凯湖企业集团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历年工伤基金收缴和使用情况统计表
                   (1999~2000)
  表4-21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