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案件查处
第三节 案件查处
第三节 案件查处
一、信访举报
农场纪委不断完善和坚持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疏通了民主监督渠道,较好地发挥了群众监督、党内外监督的作用。多年来始终坚持纪委书记接待日制度,下基层挂牌接访制度,建立举报箱,下发党内纪律监督通知书,在基层党支部建立了信访信息监督小组61个,聘请信访联络员183名。1993年以来,农场实行“场长接待日”制度,每月8日为接待日,由场长、纪委书记、信访、工会、体改等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当场解决和答复问题。10多年来,农场纪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804件次。按照归口办理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进行认真的受理查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
二、案件查处
1986~2000年,农场纪委共查处贪污、挪用公款(侵占公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等各类案件93起。受党纪处分的24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8人,党内警告6人,撤消党内职务3人,受刑事判决的5人。通过案件查处维护了党纪、纯洁了党的组织
农场纪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的《紧急通知》,成立了“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办公室”(简称“经打办”或“贯彻办”归属纪委领导)。1986年以来,经打办查处案件(立案)5起,没收违纪金额7 911.8元,涉及24人,4个单位,受党纪处分1人,行政处分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