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专项治理
第三节 专项治理
第三节 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是对社会治安工作薄弱单位所采取的一项治理措施。
1991年,农场二十六队由于经济效益不佳,社会治安问题多,当时人们形容二十六队是“人心涣散,坏事不断,消磨混泡,生产赔钱”。人们称二十六队为“队小歪风大,人少邪气多”,是社会治安状况最差的单位,被定为重点治理单位。农场党委调整了该队领导班子,同时派公安分局干警组成工作组进驻二十六队,协助队党支部制订整队措施,狠抓薄弱环节,调整了防范组织,建立了规章制度,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经过两年的努力扭转了局面,二十六队跨入农场先进队行列。
农场前进煤矿1993年因矿保卫科违法犯罪被牡丹江管局列为重点治理单位。前进煤矿保卫科以科长赵庆来为首的一伙人,在煤矿随便打人,体罚、勒、卡、要、嫖娼、流氓、非法拘禁等无恶不作,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农场党委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1) 调整煤矿领导班子,解聘了煤矿矿长曲某某职务,免去矿党委书记杨某某职务,由副处级降为科级使用。任命原工程队队长王必林为煤矿矿长,原水泥厂厂长杜春清担任矿党委书记;(2) 组成工作组进驻煤矿;(3) 重新组建保卫科,农场在全场范围内选派了几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的经警到煤矿保卫科任职。(4) 加强了综合治理、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发动群众开展了法制教育,整顿了基层组织,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严厉打击了犯罪活动。经过一年的治理,改变了煤矿社会治安落后的局面,经济形势好转,人民安居乐业。
继煤矿之后,农场又先后治理了运输一队、二十队、十四队、生活服务站,均收到一定的效果。
1997年12月21日,十二队外来农户以水稻价格问题上访为由聚众闹事,农场及时派驻工作组到十二队,调整十二队领导班子,对农户开展法制教育,使农户思想稳定下来,顺利完成了1998年土地承包工作。
1998年,十三队管理混乱,对外来人口管理不力,一年发生两起火灾,其中纵火案 1起,损失近千元;重大刑事案件 1起。1999年,农场组成由基层派出所和与十三队有联系任务的科室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十三队,对十三队班子进行了调整,帮助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对外来人口进行摸底,查清重点疑犯,对无身份证人员进行清理,经过治理十三队很快就改变了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