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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残疾人工作

第三节 残疾人工作


   
                第三节 残疾人工作
  农场民政局成立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对全场的残疾人进行管理。
  经1993年对全场的残疾人摸底办证调查,全场共有各类残疾人 102人(男73人,女29人),其中肢残者54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2.9%;智力残疾者12人,占总数的 11.76%;视力残疾者18人,占总数的17.6%;精神残疾者6人,占总数的5.8%;听力残疾者12人,占残疾总数的11.76%。
  随着农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保障残疾人的生活不低于正常职工的生活水平,经民政局有关部门协商、农场同意,1994年底和1995年初,农场兴办了社会福利企业即印刷厂,安置了20名残疾人就业。印刷厂1998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运行良好。
  为了残疾人的事业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民政局于1994年 6月份,在农场举办了首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发行奖券一组共1万张2万元,为残疾人募捐了大量资金上交上级民政部门。以后,每年残联都有计划地进行一些帮残助残活动,特别是在助残日这天,各单位的工会组织特别是学校的少先队员、职工医院的医生护士都能到附近的残疾人家中问寒问暖,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000年年底,民政局对全场残疾人进行统计调查,全场有各类残疾人299人(男188人,女111人),其中肢残者169人,占总数的56.5%;智力残疾者19人,占总数的 6.4%;视力残疾者32人,占总数的10.7%;精神残疾者30人,占总数的 10%;听力残疾者20人,占总数的6.68%;聋哑人18人,占总数的6.02%;脑残者2人,占总数的0.7%;矽肺病患者9人,占总数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