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二节 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二节 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多年来,农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农场党政主管领导不仅与基层单位的主管领导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还与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经过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实行评模选优一票否决制、干部离任考核制、岗位责任追究制。各基层单位实行分区划片、栋户联防、责任到人。1998年经计生部门的努力和多方协调,场部地区由过去单一的单位管理,实现了以社区为依托、分区划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
由于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1993年以来大量的外来人口流入农场从事水稻生产。外来人口为农场的经济腾飞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各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的同时,农场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如《兴凯湖农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关于季节用工高峰期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为了准确地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计生部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分别于1995年和2000年开展了两次流动人口专项清理工作,并想方设法与流动人口户籍地取得联系,为他们办《婚育证明》,帮助他们解决办证难题,保证了其在现居住地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通过专项清理,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六项制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初步形成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农场在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的新路子,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计生部门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孕前管理方案》。在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深入村队、上门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深入生产队为育龄妇女提供查环、查孕和生殖保健服务。基层计生人员对使用药具人员及时送药具上门并提供相关的资料、随访和服务。为已婚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实行跟踪随访、动态管理、全程服务。2000年,农场基本实现了已婚育龄妇女人人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