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场部建设
第一节 场部建设
第一节 场部建设
1985年前,场部楼房较少。1986年,农场在公安局楼西侧新建 834.6平方米两局一行(邮局,税务局,银行)楼。1987年,在该楼北面新建 2 566平方米农场招待楼。1989年,场部中心砂石路改建成水泥路,长1 075米。1990年,新建464平方米公路交通楼。1991年,建成封闭式农贸市场和1 097平方米外科住院楼。完成5 464平方米教学楼桩基础,该楼1993年竣工。
1992年,农场小城镇建设规划设计被总局划分为二类城镇,即具备一定规模功能健全,具有一定窗口作用和吸纳辐射能力,较具特色的城镇。
1993年,开挖第一栋2 346.4平方米住宅楼基础(1997年建成),1996年、1997年建成513.76平方米客运站和2 022.24平方米商业楼。
1998年,建成1 025.82平方米交警综合楼(办公、住宅)。1999年,新建1 794.75平方米二号住宅楼,将商品一条街铺水泥地砖改建成步行街全长360米。
2000年,新建5 542.2平方米三号住宅楼,场部地区面貌基本改变。
2000年农场小城镇建设现状:
1、城区规划总面积:1.5平方公里。
2、城区总人口3 471人,其中常住人口3 471人。
3、建筑总面积60 999.17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10 000平方米,楼房住宅面积9 683.45平方米,平房住宅面积41 315.72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1 968.45平方米,
其中公共建筑面积10 000平方米,住宅面积9 683.45平方米。
4、 基础设施:水泥路面8 000平方米,供水管线3公里,自来水入户900户,排水管网1公里,明沟拓水3公里,
5、绿化:公园2.2公顷,人均绿化面积39平方米。
6、环境卫生:公厕27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