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林政、护林防火
第七节 林政、护林防火
建局初期,由于大面积采伐,对森林破坏大,垦荒中烧荒跑火也常发生。l956年王震部长亲自指挥烧荒,先打出防火道逐步烧,扩大防火道后才准大面积烧荒。做出榜样来,集中生产队长开现场会进行指导演习,基本未发生灾情事故。
1961年成立以副局长为首的护林防火指挥部,严格执行防范措施,禁止野外吸烟,机车带防火罩,使森林火灾大大减少,同时对乱砍滥伐案件进行严肃处理。
十年动乱期间,管理混乱,每年都要发生森林火灾,主要是烧茎杆引起的。兵团组建期间,从1970年开始,林政由生产部门管,护林防火由l09办公室(作训部门)负责。由于动乱,各地哄占山林,乱砍滥伐严重,林业主管单位也放弃调查设计,不按规程作业,严重过量采伐,毁林开荒,毁林搞副业时有发生,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但也有顶住无政府主义干扰、狠刹歪风的单位,如八五四农场在1973年严肃处理了四连毁林搞副业案件,没收木材,并罚款3700元,连长、指导员记大过处分;l975年五连砍落叶松杆受到罚款处分,连长受警告处分。在当时能做到这一步的确是不容易。因此,八五四农场的森林保护就比较好。
1976年后,“森林法”的公布,各种护林制度的恢复和完善使林政、护林防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83年有3个场被省授予连续三年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有5个单位被牡丹江行署授予连续5年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每场发奖金300元,主管领导记大功一次。在护林防火工作中创造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新经验:
1.每年春秋两季,成立护林防火组织,充实领导加强力量,同时成立以民兵为主的扑火队伍;
2.加强宣传教育和联防工作。按地区划片,在此地区内的各单位不分系统均组成一个联防单位;
3.抓重点地区、重点时间。如山上的蜂点、参点、进山主要道口等,都作为防火的重点地区。在护林防火季节抓宣传教育到人,责任到人,狠挖死角。在清明节派出营林员、护林员巡逻检查,为防止上坟烧纸,引起火灾,在坟地派上专人看守,名为“站坟头、看山头”。为移风易俗,号召职工不烧纸,栽纪念树,林业部门无偿提供树苗;
4.领导包片,层层签订责任状,发动群众人人做防火工作。在防火戒严期,野外不准用火,坚持“有火就抓,有抓必罚”的原则,有效地控制了火因。
1985年管局为提高扑灭森林火灾的能力,装备了60台风力灭火机、4台防火车,3台摩托车,使灭火工作实行机械化,对消灭火灾、减少损失和人力、物力的浪费起了关键的作用。
几起重大的恶性事故:
1.1961年1月19日,八五六农场炮手营伐木工段工棚失火,烧死职工11名,其中转业军官4名,支边青年2名;烧伤9名,其中重伤5名;烧毁40余人行李及部分工具,药品。
2.1970年4月18日云山农场打防火道不慎跑火,组织2千余人扑火,正当荒火接近扑灭时,副团长又组织人打防火道,顺风点火,处于下风头救火的四连和三连一部分,被卷入火海,死亡24人,重伤46人,给人民带来重大损失。
3.1970年4月27日驻军1458部队一连在兴凯湖龙王庙烧荒跑火,组织l330余人投入扑火,死亡4人。
4.1970年11月7日庆丰场一连,因草多作业困难,点火烧草,造成跑荒,在扑火中死亡15人。
5.1982年10月11日,八五八农场清河分场9队烧茎杆,晚上死灰复燃,引起草原着火,扑救中由于草甸干草高一米多,几年没烂的老草有50公分厚,烧过后存灰20厘米厚,扑火中风向突变大火窜起数丈高,当场烧死9人,烧伤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