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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通管理

第六节 交通管理


(一)年审、年检
  按交通法令规定,机动车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技术状态的检查。1972年开始,国家规定轮式车纳入机动车统一管理,并经技术检查合格后领取牌照。为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事故,根据交通法令对车辆临检规定,每年除对汽车轮式车进行定期年检外,增加一次春季检验。这项措施对于机动车保持常年处于完好状态,促进安全行车起到一定作用。
  每年4月车辆集中各场场部春检,l0—11月对驾驶员年审、对车辆年检,两项同时进行。规模大的农场,由交通监理到分场集中进行。
  (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交通运输部门一项主要的经常性工作,除农场安全委员会、劳资科、交通科外,车队有安全领导小组,无论防火、行车、用电等都有制度和要求,安全教育人人参加,并在安全责任状上签字,安全行车公里数和安全红旗车定期张榜公布,每天出车前安全员逐台车检查后放行,有问题立即解决。l969—1972年各项制度废止后,事故大增,l973年立即恢复。
  1973年起每年增办一次3—5天安全训练班,训练内容有:复习交通规则,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文件和指示,个人总结遵章守法及安全的执行情况,座谈交流安全经验,讨论如何杜绝交通事故。每年由县交通科召开机动车驾驶员会议,分析事故案列,进行安全教育,同时表彰安全行车司机,对多年行驶无事故的司机给予奖励。
  (三)驾驶员培训
  1959—1960年局交通处办2期学习班。1976、1979、1980年局办了学习班。农场大部采取跟车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