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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制沿革

第一节 体制沿革


一、劳动工资主管部门
  1955年6月前,八五一。场(原永安)归东北人民政府农林部设在哈尔滨市的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宁安农场归省农业厅领导;兴凯湖农场归北京公安局五处领导。856农场(青山)、八五七农场(密山)归省公安厅领导。
  1956年铁道兵农垦局成立,归中央农垦部直接领导,1957年接收八五六、八五七、八五一○三场及牡丹江青年垦荒队青年集体农庄改组的八五一一农场。
  龙头农场是1958年宝清县创办的副食品基地,海林农场是l956年省农垦厅创办的。1963年东北农垦总局成立,除宁安、海林、兴凯湖外,均归密山、虎林两分局领导。
  1968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成立,统一领导所属各团。1976年改为现在的管理体制。
  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
  自国营农场成立之日起,其调入和招收的职工,都是国家全民所有制的正式职工,纳入国家各级劳动工资计划之内。自1972年开始,国家把农场职工划归农林牧渔四场管理。不列入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管理范围,在农林牧渔四场实行自然增长管理。四场职工一般不调入外系统,如确实需要调的,必须经省劳动部门批准,调入单位还必须有增人指标或自然减员指标。
  三、劳动工资业务机构负责人
  1956年为人事处,处长钱辉。
  1957年改为劳动工资处,负责人战为民。
  1958年处长耿志义,副处长战为民。
  1960年6月处长战为民。
  1961年7月处长董超。
  1963年密山、虎林分局设经营管理办公室,内设专职劳资干部。
  1968年10月兵团四师为军务科,副科长张殿福。
  1969年10月科长徐克、副科长张殿福、牛跃忠。
  1976年3月成立劳动工资处,处长金南龙。
  1977年10月处长徐善廷,副处长张和增。
  1981年3月处长徐善廷,副处长张和增、阎世柱、岳永明。
  1684年3月处长阎世柱,副处长李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