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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定额管理

第五节 定额管理


1956年前执行省农垦厅颁发的《国营农场机械、人、畜力劳动定额》。
  1957年铁道兵农垦局参照省农垦厅的定额,结合垦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劳动定额》发到各队。
  1973年“五定五有”推行中,兵团编制了《各项作业定额和标准》。
  1978年,总局印发《各项作业定额和标准》试行本。
  1980年在定员定编中,总局根据国家经委、计委《关于做好企业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通知》精神,通过调查研究,进行经验统计分析和技术测算,制订《国营农场定员标准与劳动定额》综合本。它的主要缺陷是改变了多年来形成的标准亩折合系数,影响标准亩成本的传统习惯,因而无法普遍实施。
  农业生产作业,受气候、土壤的影响极大,各场都有自己形成的定额,各队也有自己的经验定额,实际上只有标准亩系数为垦区所通用,其它都没有执行过。
  1982年联产承包后,农业工人每人可以承担200亩,比定额提高一倍,这是定额难以测算出来的。定员定编没有解决问题,联产承包就顺利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