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第三节 落实党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以来,形成的冤、假、错案共2081起,株连2214人。从1979年1月至l983年10月,平反了2081起,2214人,占百分之百。对错划181名右派,已全部改正。其中有96人,以前甄别过,但不彻底,这次复查予以全部改正。另外在贯彻中央[78]55号文件中,还将垦区自定为“中右”分子的30人,也全部加以改正。
对文化大革命以前的错案,根据中央(1979)组通字33号文件精神,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按照“全部错了全部改,部分错了部分改,不错不改”的原则,对历史老案,到1984年底,已复查处理了444起,撤销原处分的229起,减轻处分的98起,维持原结论的ll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