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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

第四节 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建纪律检查委员会,并明确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十二大党章规定纪委要“协助党委、整顿党风”。因此,从1979年7月管局纪委重建后,就把整顿党风作为自己的中心任务来抓。
  一、认真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几年来,管局各级纪委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运用积累式的整顿方法,在一个时期内突出一两个重点,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不断取得成效:
  (一)狠刹了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清理出住房超标准的84人,共超面积l002平方米。除退房65平方米外,其余都按加倍增收房租费处理。有些农场,如海林农场还清理了占用公家材料扩大仓房面积的科级干部16人,共罚款410元。基本刹住了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
  (二)清理纠正了26名违反政策的“子女接班”、“就业”、“进修”、“代培”、“升级”和“农转非”的人员。
  (三)狠刹了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和卡脖子的歪风。对其中查实的借工作检查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给农场和管局主管部门领导发“纪念品”的,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检查纠正了借改革之机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如对有的单位领导乘改革体制、机构合并之机,变相私分,主管干部互批补助和给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子女突击提干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检查处理。
  1985年,管局纪委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清理纠正了新的不正之风:
  (一)清理出全局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共l 8起,从业人员80人,其中干部51人,经营金额228439.43元。已全部停办,脱勾或转让。
  (二)清理出全局滥发服装、衣料的9起,计1129人,金额83875.48元。发呢料的493人,金额29617.5元,发电饭煲284个,毛毯89条,皮鞋28双,计金额13022.84元。以上发服装.实物总计金额126515.85元。都按政策规定作了纠正。商业党委在纠正这些新的不正之风中,积极主动,彻底,几位处领导都按百分之百退了款,受到好评。
  (三)清理出乱涨价,滥收费的两起。多收款4千余元,已全部退回用户,
  (四)搞有奖销售的一起,获毛利29300元,已全部上交财务。
  (五)清理出倒卖汽车的l0起,由工商部门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六)清理出弄虚作假转干的3起10人,都及时作了处理,全部取消转干资格。
  通过认真清理和纠正新老不正之风,促进了党风明显好转,提高了党的威信,密切了党群关系,加强了管理,堵塞了漏洞,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和落实了党委抓党风责任制
  为了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五年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目标,管局党委于1984年8月14日以牡党(1984)120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牡丹江农管局党委抓党风责任制》的通知”。各农场、局直单位党委都按通知要求制定和落实了抓党风责任制,把整顿党风这项工作纳入了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改变了纪委单独抓党风的状况,出现了党委书记全面抓,党委副书记具体抓,党委委员分口抓的新局面。而且突出了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恢复和建立了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形成了以上带下,一级抓一级的好势头。为全局党风根本好转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进行党风大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局整顿党风工作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党风的进一步好转,在局党委统一部署下,各农场、局直单位,每年都要对本单位的党风情况进行1—2次的自我检查。从l983年起,管局纪委于每年年终也组织力量,对6—9个农场、局直单位的党风情况进行抽查。在自查、抽查和平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评比表彰。1984—1985年,通过党风大检查,表彰奖励了端正党风先进集体57个,先进个人l07名。l985年,管局纪委还将部分突出的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发到各单位,广为宣传,起到了典型的带头作用。
  四、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按照中纪委“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管局纪委始终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全面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端正党风的中心环节来抓。几年来,进行了以《党章》和《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法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并与组织、宣传部门相配合,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党的“三会一课”中去,列为党员轮训的必修课。实践证明,通过教育,全面的提高了党员的素质,充分发挥了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风根本好转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