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
第五节 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
1982年5月,从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以来,到1985年底,共立案查处经济案件76起,其中大要案2起,已结案70起。在立案查处的经济案件中,涉及党员27人,干部3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犯罪金额在300元以上不足2000元的70人,在2000元以上不足万元的5人,万元以上的1人。受党纪处分的l7人,受政纪处分的26人,受刑事处罚的10人,追缴非法所得29780元。
通过这场斗争,有力的打击了严重经济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保证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